天津司機王先生注冊成為“嘀嗒拼車”司機后,在拼車過程中被運管部門處以扣車6天、罰款6000元的處罰。王先生認為“嘀嗒拼車”虛假宣傳,導致被處罰,將北京暢行信息技術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暢行信息公司)訴至法院,索賠6538.61元。
記者獲悉,朝陽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。嘀嗒拼車方面建議車主,可憑借軟件內的預設的行車路線和執(zhí)法部門溝通。而天津運管部門表示無證就是非法運營,肯定要受處罰。
“拼車”換來罰單
來自天津的王先生介紹,今年6月21日,他在看到“嘀嗒拼車”的廣告宣傳后,其下載并注冊了該拼車軟件,經(jīng)上傳本人駕駛證、行駛證及車輛照片,通過暢行信息公司審核后,王先生成為了一名“嘀嗒拼車”車主。
今年7月19日,王先生通過“嘀嗒拼車”接送一名乘客到天津市武清區(qū)城際車站途中被天津市武清區(qū)運管站人員攔停,并受到行政處罰,扣車6天,罰款6000元。
“也就10來塊錢,跟油費差不多”,王先生回憶,他被攔停后曾對執(zhí)法人員再三解釋,自己是順路拉客,并非以賺錢為目的。后執(zhí)法人員看到他手機上“嘀嗒拼車”軟件后,稱該軟件是違法的,認定他非法營運。
軟件說明自稱合法
王先生說,在注冊過程中,他曾經(jīng)對拼車行為的合法性產(chǎn)生懷疑,但通過閱讀軟件說明“常見問題”中關于“嘀嗒拼車服務是合法的嗎?”、“我拼到的是黑車嗎?”等相關解釋后,才打消了疑慮。此后,本著互助原則,王先生在空閑時間利用該軟件拼車搭載乘客。
王先生就此認為,“嘀嗒拼車”在廣告宣傳、軟件說明等處嚴重虛假宣傳,誤導欺騙消費者,構成欺詐。故訴至法院,要求暢行信息公司賠償車輛被運營部門罰款的直接經(jīng)濟損失6000元、車輛扣留6天期間的折舊費用538.61元。目前北京朝陽法院已經(jīng)正式受理此案。
“嘀嗒拼車”軟件說明
“常見問題”摘錄
嘀嗒拼車服務是合法的嗎?
北京交通委員會于2014年1月2日,發(fā)布了京交法發(fā)[2013]290號《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》。為了保護合乘雙方的合法權益,明確區(qū)分了拼車合乘與非法運營車輛。拼車合乘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環(huán)保出行方式,是受交通委保護的合法行為!兑庖姟分赋鲂】蛙嚭铣耸侵妇路相同的人共同搭乘其中一人小客車的出行方式。按照是否分攤費用分為公益型合乘和互助型合乘。嘀嗒拼車合乘雙方均分攤行程所產(chǎn)生的油、氣、電等費用,是完全遵照此《意見》制定的上下班互助型拼車方案。
車主 我會被交警部門認定為黑車嗎?
嘀嗒拼車是在《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》指導下建立的拼車體系。秉承緩解擁堵,合理分攤,節(jié)能減排的政策方向,是北京市交通委積極倡導的出行方式。參加拼車的車主,以上下班順路為基礎,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的運營車輛。乘客通過嘀嗒拼車APP進行線上支付,有效避免交警釣魚執(zhí)法等誤會產(chǎn)生。
乘客 我拼到的車是黑車嗎?
嘀嗒拼車是基于上下班順路的原則,對同路的乘客與車主進行匹配及推送。車主們和您一樣是從事不同職業(yè)的中國好鄰居,僅在上下班時發(fā)揮正能量,順路接送乘客。不是路邊隨叫隨到,以營利為目的專門拉客的黑車司機。嘀嗒拼車對所有車主均已經(jīng)進行了嚴格認證。審查過行駛證、駕照、車況、保險等條件,確保乘客上下班路程安全。
【反應1】
天津運管部門:沒證件就是“非法營運”
“沒有相關證件上路從事拉客行為的私家車,都是不行的”,昨日,天津市交通委道路運輸管理處相關工作人員表示,這種情況只要被抓到,就會被定義為“非法營運”。
就今年4月北京市出臺《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》鼓勵拼車。該工作人員表示,天津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(guī)出臺,并強調在目前情況下,私家車拉客肯定是不承許的。“如果出了事故,責任很難認定”。
根據(jù)北京市出臺的《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》,北京市提倡合乘各方通過以簽訂合乘協(xié)議的方式來明確出行的線路乘車地點、安全責任、費用分攤等各自的權益利益,并且在合乘之前進行核對,確保行車的規(guī)范和安全。
按照文件中規(guī)定的“拼車”,一是要順路,二是收取費用為成本的50%。但是不是“順路拼車”不能僅靠嘴說,此前市交通委已明確提出“鼓勵相對固定出行路線的人,通過簽訂合乘協(xié)議,在確保行車規(guī)范和安全的前提下合乘出行”。
北京市交通執(zhí)法大隊方面此前也發(fā)出提醒,這種拼車出行一定要以合乘協(xié)議來達成,如果沒有查到將受到處罰。
【反應2】
“嘀嗒拼車”:行車線路可證明非黑車
“(拼車)還沒有明文出來,但是也沒有明文說它是不合法的,應當說這個就是法無禁止皆可為”,嘀嗒拼車的聯(lián)合創(chuàng)始人、市場副總裁李金龍表示,該平臺是依據(jù)北京市《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》而誕生的一個App。
李金龍表示,所有“嘀嗒拼車”的車主和用戶,使用該軟件前都要預設路線,順路的乘客、車輛通過軟件匹配到一起,同時還要訂立協(xié)議。“就是一個合乘協(xié)議”,李金龍認為,這些就符合了相關意見中對順路、合乘協(xié)議的要求,確保行車規(guī)范和在安全的前提下合乘出行。
李金龍建議,車主可以憑借軟件里的行車路線,嘗試和執(zhí)法部門進行溝通,“我走的是這條路,乘客也是這條路,那就不應該認定我隨意拉客跑活”。此外他認為,“嘀嗒拼車”定價只有出租車的一半,車主并不以盈利為目的。
李金龍也給出了建議,車主遇到此類問題,第一可以申請聽證,第二可以走行政復議,最后可以走行政上的再次申請,“有這些流程以后,我相信執(zhí)法部門也清楚大概的一些差別。”
■ 案例
“滴滴順風車”曾有司機被扣罰
拼車被扣罰的情況不只發(fā)生在“嘀嗒拼車”。據(jù)媒體報道,今年6月,司機田先生接送通過“滴滴順風車”載客,被執(zhí)法人員以出租車非法運營為由扣押車輛。北京市交通執(zhí)法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,《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》對合乘有相對嚴格的要求,比如要簽訂合乘協(xié)議,操作過程中反對臨時搭湊。而田先生所載乘客目的地不同,其費用分擔也明顯高于成本費,甚至能與出租車相比。
就此事件“滴滴順風車”公關部周先生表示,“滴滴順風車”不以盈利為目的,是受法律保護的行為,是完全符合《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意見》的互助型拼車方案。
■ 提示
節(jié)假日長途拼車出行需謹慎
記者發(fā)現(xiàn),雖然目前的拼車軟件只支持同城拼車,但一些拼車網(wǎng)站則沒有地域限制。隨著中秋、國慶節(jié)假日臨近,長途拼車也迎來高峰,記者在某拼車網(wǎng)站上,看到有不少“拼車”信息掛出。
有專家表示,在拼車尤其是長途拼車過程中,存在一些風險和隱患,比如乘客對駕駛人員和車輛保險的情況不了解,難以保障人身安全,在途中若發(fā)生糾紛,維權也存在困難。
專家建議,乘客在拼車前最好要與車主簽訂一份內容完備的拼車協(xié)議,另外,要讓車主出示他的駕駛證、行駛證、保單,包括交強險與商業(yè)險的保單,在拼車過程中,最好不要急于向車主支付拼車費用,安全準時到達后,再向車主支付拼車費用,這樣可以確保拼車人合法權益的維護。車主和司機方面,則要明確“拼車”所需的費用;明確發(fā)生交通違章造成罰款的分擔,以及車輛發(fā)生問題所帶來的維修費用的承擔;簽協(xié)議和買保險。
■ 律師說法
拼車界定模糊有待法律保障
“雖然法律沒有禁止拼車,但相關規(guī)定又對運營資質提出了要求”,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維維認為,拼車和黑車界定模糊,還得有待法律保障。
王維維說,目前就所謂的拼車,北京市有一個規(guī)范文件,但是其他地方?jīng)]有;而對于車主王先生來說,需要證明確實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拼車或合乘,也比較困難。他認為,在拼車過程中出現(xiàn)了車主被定性非法營運的情況,“嘀嗒拼車”平臺有義務為車主行為做一個舉證或是說明,或證明車主確實是一直運行在注冊的線路上。
此外王維維指出,拼車還存在法律責任界定問題。“萬一發(fā)生交通事故,由于法律沒有明確的規(guī)定,責任很難確認,乘載雙方難免發(fā)生爭議,而且這種爭議很難解決”,王維維表示,“拼車”確實帶來了很多便利,但還需要有法律來保障。